现将县委研究拟进一步使用的刘华等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。如发现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,可通过电话、来信、面谈等形式反映,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,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。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,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。
一、公示对象简要情况
刘华,男,汉族,1980年2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、副主任、一级主任科员,拟任县直部门单位正职。
国庆,男,蒙古族,1973年10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一级主任科员,拟任县直部门单位正职。
二、公示时间
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7日,共5个工作日。
受理时间为上午:9:00-12:00,下午:2:30-6:00。
三、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
受理部门: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
电话举报:0937-12380
短信举报:18054127227
邮箱举报:194005646@qq.com
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
2022年1月26日